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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开展棉花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险棉花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棉花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2008年棉花每亩保额暂按225元标准执行,费率8%即每亩18元。保险期限自保险棉花苗齐或移栽成活后起,至收获期开始采摘时止。

  五、保费承担比例

  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35%、25%、5%和15%的保费补贴(项城市省直管县市,承担20%),其余20%由农户和龙头企业负担。

  六、赔偿处理

  (一)保险棉花损失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其金额,并在核定实际损失时作相应扣除。

  (二)保险棉花发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棉花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棉花不同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最高赔偿标准

苗 期

225元×30%=67.5元

蕾 期

225元×50%=112.5元

花铃期

225元×80%=180元

吐絮期

225元×100%=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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