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农村廉洁文化宣传活动。建立相关制度,结合“村官保廉”活动,对乡村干部开展廉洁教育。以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农民自觉地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区廉洁文化建设。各级党委要赋予社区管理委员会廉洁教育职能,确定廉洁教育内容,定期开展廉洁文化宣传和创建活动;要划拨一定的宣传教育经费,夯实社区廉洁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为形成健康向上的社区廉洁文化氛围提供保证。
6.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倡廉洁文化、促企业发展”活动。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探索在各类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廉洁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强化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廉洁诚信、依法经营的意识。
7.开展家庭廉洁教育。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进行崇尚文明、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开展“树清廉家风、建文明家庭”活动,让家庭成为拒腐防变的重要防线。
8.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团队会活动,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诚实守信的人格品质。
(三)完善机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安排,统筹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统一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保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2.建立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通报反腐倡廉重大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通报查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热点”问题的正确引导。
3.继续办好哈尔滨日报、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的“廉政聚焦”、“廉政之声”、“837行风热线”等廉政专栏和专题节目,加强哈尔滨廉政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哈尔滨纪检监察》的办刊质量,制作刊播多种形式的廉政公益广告,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制定的各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统筹规划哈尔滨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建设工作,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前瞻性和权威性,使各项制度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相互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预防腐败的整体效能。
(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违反民主集中制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和施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