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以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为基础,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重点抓好“三个教育,一个建设”,即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市民的廉洁文化教育、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社区的廉洁文化建设,在全市形成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氛围。
(一)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1.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哈尔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从政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3.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4.在市委党校设立全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哈尔滨市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党校内设“党风廉政教育教研部”。各级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重点抓好对局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5.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起到防微杜渐、自省自纠、拒腐防变的作用。
6.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强化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增强主要领导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
(二)面向全市,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加强对全市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主题教育,每年集中开展一至两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加强示范教育,扩大先进典型教育的覆盖面;深化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做到警钟长鸣。
2.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类专门培训机构使公务员普遍接受反腐倡廉教育。
3.强化对市民的廉洁教育。加强对市民的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