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字〔2008〕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济南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为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市政府确定,自2008年11月起在全市开展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市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2009年6月底前,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市区二环路以内、奥体中心片区、长清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具体标准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2010年底前,绕城高速以内城区全部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并达标。
二、创建工作主体
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标准,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工作、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11月底前)。
1.全面部署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
2.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对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以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为契机,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宣传高潮。各新闻媒体紧密结合迎全运工作的需要,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培训工作。
(二)重点整治、典型示范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
1.各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拆迁及市政工程工地、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裸露地面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