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医药经济发展主要调控目标和工作重点的通知
(鲁经贸医字[2005]42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单位,省医药集团公司,新华鲁抗药业集团公司:
现将2005年全省医药经济发展主要调控目标和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情节和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3月22日
2005年全省医药经济发展主要调控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调控目标
全省医药规模以上销售收入增长22%;工业增长值增长20%;出口交货值增长20%;商业总销售增长10%;工业利税增长25%;遏制商业效益下滑。
二、工组重点
一是加快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医药。二是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推进区域医药产业的整合。三是提升企业的营销素质。四是加强医药外经贸委,努力扩大医药对外开放度。五是深入推进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发展新型医药流通业态。
三、工业措施
(一)以加快高新技术产品的发展为突破口,推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一是加快企业的技术创新。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新药体系的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研机构深层次的合作,进行超前开发,行程3~5年的技术储备,加快医药新产品向自我创新转移。二是抓好技改投入。主打主导骨干产品,突出多门类特色医药产品和配套产品,在发展高新技术医药产品的同时,积极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医药产业,实现医药产业的链式发展。三是加快制剂新品种的发展和中药的二次开发。大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化学原料药的深加工能力。围绕着产品的升级和换代。加快非专利名药、中药传统名药的二次开发。
(二)以产权改革为重点,继续推进医药国有企业的改组。积极引进战略性投资伙伴,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着力培植医药核心企业集团。医药行业作为一般竞争性行业,要实现国有股权的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积极通过转让存量资金的方式,吸引民营资本、外商资本充分进入,加快医药混合经济的发展。对低小散的劣势医药企业实行破产、改组或联合,对无发展前景的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要通过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使其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