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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加工过  程的   卫生  (95分)

一般要求  (35分)

利用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未分开

5

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存在交叉污染

10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混用、不清洁

5

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

5

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存放条件不当

5

出售感官异常或变质食物

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未充分加热

5

专间特殊要求(凉菜、裱

花蛋糕和生 食食品)

(每间20分、共60分)

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不符合要求

10

消毒措施不落实

5

加工间温度大于25℃

5

餐饮具及消毒    (15分)

餐饮具未清洗、消毒

10

保洁不符合要求

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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