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农科教字〔2008〕28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4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员培训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迅速行动起来,研究落实措施,抓住冬春有利培训时机,认真落实好各项培训工作。
请各市将制订的培训方案于12月底前报省厅科教处。
附件:山东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山东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切实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有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4号)精神,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分级分类分行业实施”的总体思路,坚持“就地培训与异地培训、实地培训与远程培训、理论教学与现场实训、骨干培训与普及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农业培训资源,努力形成“农科教”、“产学研”之间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大联合、大协作”,合力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培训,使基层农技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通过培训实践,逐步探索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求的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总体任务是:至2013年底,对全省的基层农技人员轮训一遍,累计培训6.5万人左右;为全省每个行政村培养1名以上的农民技术骨干,累计培养农民技术骨干25万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