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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8]59号)
湖北兴安矿用设备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收费标准转正的请示》(兴安部字[2008]8号)收悉。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收费经过一年试行,对加强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总结试行收费的基础上,经重新审核,同意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收费仍按鄂价房服函[2007]49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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