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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推进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
  1.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办法;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新的公开形式,利用政府网站、电话咨询和媒体做好政策宣传;树立政务公开示范点,总结推广经验,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权力运行过程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2.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遵守行业自律规定;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纠正办事不公、执法不严、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和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3.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提倡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止和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的不良风气;继续精简会议和文件,解决好会风文风问题;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控制因公出国(境)考察的规模和人数;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4.深化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细化优质服务窗口标准,加强基层服务窗口建设,指导窗口单位完善设施,明确职责,简化程序,规范行为,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窗口建设的检查和考核,抓好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推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5.加强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情况,纠正违反基金监管法规政策的行为,完善防范基金风险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规范管理、保值增值、安全运营。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检查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纠正影响培训机构管理和培训质量的突出问题,完善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管体系。
  6.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清理和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鉴定,职业资格培训、收费,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相关规定,建立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
  7.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预防和纠正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等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以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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