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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关于聊城植物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关于聊城植物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聊费办发〔2008〕75号)


聊城植物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山东省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鲁价调发[2001]409号)的规定,参照我市其他景点收费标准,结合你园实际情况,经研究,观对你园门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植物园门票价格为每人次10元,荷花节(每年的7月5日-9月5日)期间为每人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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