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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2006修订)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2012修订)(发布日期:2012年5月18日,实施日期:2012年6月1日)修改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津价成〔2006〕37号)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市定价目录》,我局对2003年下发的《天津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津价成[2003]225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行。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虽未列入价格听证目录但 需要实行听证的,自动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制定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成本监审。

  附件: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市物价局
二OO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序号项  目定价部门监审内容监审形式  
01城市公交客运市物价局1、轨道交通客运成本2、公共汽车客运成本3、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成本4、收费路桥成本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02教  育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小学、初中、普通高级中学、高等学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定期监审
03医疗服务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成本(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住院床位费)定期监审
04管道燃气市物价局天然气、煤制气销售成本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05热  力市物价局市供热办及有关部门居民集中供热成本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06市物价局1、水利工程供水成本2、自来水制造、销售成本3、污水处理成本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
07有线电视市物价局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成本定期监审
08公有房屋租金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公有住宅、廉租住房租赁成本定期监审
09住房建设市物价局燃气、供热、供(排)水、电力、电视、电信等小区工程建设成本定期监审
10游览参观点市物价局景区经营成本定调价监审
11殡 葬市物价局尸体运输和焚烧、骨灰存放成本定期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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