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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世纪花园居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转正的批复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世纪花园居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转正的批复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淄价字〔2008〕90号)


淄博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世纪花园居住区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正式标准及车库型地下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世纪花园居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即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0元;非住宅可以此为基础向上浮动150%,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包括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具体质量要求按照《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3年,届时重新报批。
  二、世纪花园居住区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车位每月60元,车库每月40元,试行期一年,届时另行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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