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急救援办组织现场机关工作人员撤离、转移跑水现场重要资料、贵重物品,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4)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查明漏水原因,排除故障后清理事故现场积水,防止损失扩大。
(5)跑水严重,依靠自救难已控制局面、需要自来水公司专业人员排除故障的,应急救援办工作联系人要迅速求救自来水公司。
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维修电话:22702270
和平区自来水公司维修电话:23391764
物业经理电话:13504902798
4.交通事故局机关交通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上报处室(单位)领导和应急救援办。
交通肇事报警:122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电话:95518
5.公共设施事故
(1)如有楼体墙面脱落和办公室内的花盆等物品从空中坠落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救援办并通知物业保安,送伤者去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2)由应急救援办组织物业保安保护好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待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后,再清扫现场。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电话:95518
急救中心电话:120
(二)社会安全事件
6.盗窃案件
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应急救援办报告,应急救援办接到报告后,通知物业方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应急救援办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同时,要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7.恐怖袭击事件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办组织保安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办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办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办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报警电话:110
急救中心电话:120
8.群体访影响机关办公秩序事件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局机关群访时,一楼大厅接待员要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处室接待来访人员。
(2)局办公室信访接待人员通知办公室领导和物业保安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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