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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审计局机关安全应急预案

  (四)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通过电话报告。
  五、应急措施
  (一)事故灾害
  1.火灾
  (1)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视情况确定疏散路线、出口,下达启动应急广播命令,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办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物业保安人员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应急救援办组织物业保安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物业工程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2.突发电梯停电(故障)
  (1)当突然停电或故障时,老干部活动室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并迅速派人查看电梯是否有被困人。
  (2)发现(电梯停电或故障)被困人后,应迅速报告局应急救援办工作联系人,报告时应说清被困人员的楼层和电梯。
  (3)应急救援办工作联系人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公司人员,赶赴现场,请专业人员打开梯门,解救被困人员。
  (4)被困人员被救出后如有身体不适,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将身体不适被困人员迅速送医院或求教“120”。
  应急救援办工作联系人(全光浩)电话: 23896277,13002428333
  3.突发跑水
  (1)局机关工作人员或物业人员巡视时发现跑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办、物业经理和工作联系人,物业维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应急救援工作联系人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跑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跑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跑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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