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示精神和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的指导意见,统计分析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结合实际拟制试点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4月12日-5月15日)
4月12日召开全省劳动保障法制工作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和目标责任,研究讨论《加强全省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印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方案》。
出台《加强全省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办法》、《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文书样式》。
第二阶段 查找问题阶段(5月16日-6月30日)
1、培训学习(5月16日-5月31日)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都要通过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专业法规政策,重点学习《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国家赔偿法》、《
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
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6]38号)、《湖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全省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执法责任制》、《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办法》以及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