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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鄂劳社发[2007]4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1号)。现予以转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劳动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俞正声书记在省纪委十一次全会上的讲话,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突出问题。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这即是开创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实现劳动保障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湖北的重要保证。当前,学习贯彻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俞正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落实好各项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作风建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具体措施,切实把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到劳动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推进全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体制转轨带来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上,放在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脚踏实地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要正视矛盾和困难,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劳动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务运转效率。要坚持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两手抓,使作风建设真正在推进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扎实有效进展上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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