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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劳社办发[2007]7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邵汉生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组长:周祖荣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何桂珍 省养老保险局局长

      鄢楚怀 厅养老保险处处长

      蔡 伟 厅规划财务监督处处长

      张怀英 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办法,督促落实移交政策,指导办理移交手续,监督移交工作相关事项。

  省企业年金办公室在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原有企业年金移交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从相关处室室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班成员为敖翔、吴丽华、刘丛华、林 宁、张少龙,敖翔同志具体负责。

  省企业年金办公室按照移交工作的统一要求,协调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移交工作,起草移交工作的有关文件,指导清理企业年金资产和账目,按??求移交,对各地移交过程实施监督,对移交工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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