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督导职能。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中心负责对网络成员和工作单位的公开电话工作进行协调、督查、指导和考核。
三、运行程序
受理电话。设专人值班,受理群众来电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晚上、中午和节假日由办公厅值班人员受理和处理)。
当面答复。对询问和求助的问题,能明确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答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记录内容。认真准确地记录市民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筛选分类。按轻重缓急对受理内容进行筛选分类,并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
督办落实。对市长批示件和交由有关部门办理的问题进行认真督办,促进问题解决。
答复反馈。对办理有结果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面对面答复。
归档立卷。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领导批示、办理结果整理归档,备查备用。
四、标准和要求
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标准是:
工作要务实创新,服务要优质高效,整体工作要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在全省创一流、争第一。
具体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中心要和办公厅值班室紧密配合,确保电话昼夜畅通,随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受理群众来话要做到接话及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解释耐心,不得与来话人顶撞争吵。
(四)记录要认真、详细、全面,准确。
(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面解释和答复的要当即向来话人作出答复;属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可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交办函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呈报政府领导。
(六)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问题不予受理,但必须向群众解释清楚。
(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交办的一般问题,要求承办单位须在一周内办理落实;紧急重大问题要即办即报。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八)要搞好对上反馈和对外宣传。要定期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市长公开电话情况专报》,一般情况下每周编一期。重要情况、突发性事件要专件专报。对典型问题的处理要搞好对外宣传报道。
(九)工作人员要做到语言和气,举止文明,办事干练,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并能熟练地利用现有技术装备进行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