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邯政办(20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实际,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邯郸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二日

  邯郸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网络成员)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情况,激励各单位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我市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现制定以下考核评比办法:
  一、本考核办法评比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及部分二级网络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
  (一)市长公开电话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35分)
  工作要求:
  (1)明确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网络成员)要明确一位县级领导分管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一位办公室主任(或相关科长)主抓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所属二级网络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主管公开电话工作。(10分)
  (2)明确任务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网络成员)要把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职责。要有严格的办事程序和电话记录,制定并使用文明用语,真正把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勤政为民的一件实事来抓。(10分)
  (3)重视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增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第一原则,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从中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超前化解矛盾,理顺群众情绪,提高办事效率。(5分)
  (4)建立公开电话组织机构,设立专用电话,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明确专人负责公开电话工作,认真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必要的办公经费,配置微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10分)
  (二)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催办件和领导批示件的办理。(40分)
  工作要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