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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

  三、建立有效的督办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
  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关键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情况是否得到有效的解决和落实,群众对所提问题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过去,一些承办单位对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中心交办的问题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甚至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虚报情况,群众有意见、不满意,影响了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声誉,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今后,绝不允许类似的现象再度发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督办落实机制和办理程序,规范督办行为。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中心受理群众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件)后,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提出办理期限和要求,严格进行跟踪督办。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也可以引导群众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求助, 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对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中心交办的事项,各承办单位应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迅速、及时、认真地予以处理。对一些暂时解决不了或办不到的问题,要向群众耐心解释,作出说明。交办事项办理时限,急件(包括市长批示件)不得超过三天。一般件办理不得超过一周,特急件要当天办理, 当天反馈。对交办事项办理不及时,解决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交办问题上推下诿,工作措施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交办事项不按时办理或顶拖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多次催办仍不办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规范电话号码,完善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设立公开电话专线,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各县(市)区的电话号码统一为“××12345”,即区号前两位数加“12345”,称谓“××县县长公开电话”。原市建委3122889、市城建局3211889、市工商局3100889、市教委3101889、市环保局3102889、市物价局3105889、市卫生局3213889、市环卫局3215889、邯郸电信公司3106889、邯郸电业局3074889等10部电话不再称市长公开电话,而改为××局(委、公司)公开电话。各网络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开电话值班岗位责任制,必须做到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可以和办公室值班结合起来)。值班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能当面解答的要当面解答,不能当面解答的要搞好记录,交有关部门办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要坚决杜绝公开电话晚上无人值守的现象,提高夜间处理情况的效率。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作为全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网络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进作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即接即办,快办办好,办理结果要向群众及时答复和反馈,努力做到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要保证与市政府12345市长公开电话24小时联系畅通,确保市政府12345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随接随办,迅速落实。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中心要加强对全市公开电话网络成员单位电话值班工作监督和检查。对未按工作要求设立公开电话、电话无人值班、接受问题和处理问题不及时、不重视群众意见和不认真解决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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