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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自传材料:主要指由组织保管,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个人经历、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材料;

  3.考核材料:只要包括经组织认定,各种有关自我鉴定、职业身份、工作表现认定的考核考察材料;

  4.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表等;

  5.政审材料:主要包括有关个人问题的申述或交代、组织审查等材料

  6.党团材料:包括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或民主党派的各种申请书、志愿书、登记表等;

  7.奖励材料:包括组织命名或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等;

  8.处分材料:包括受到及撤消行政、治安或刑事处分的各种报告、决定、通知、判决书、审批材料等;

  9.审批材料:各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关招用、聘用、调动、劳动合同、转业、复员退伍、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方面的表格和批件材料;

  10.其他材料:指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附件2:
  湖北省退休人员档案材料登记表

姓名

 

个人编号

 

单位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件数

备 注

1

履历材料

  

2

自传材料

  

3

考核材料

  

4

证明材料

  

5

政审材料

  

6

党团材料

  

7

奖励材料

  

8

处分材料

  

9

审批材料

  

10

其他材料

  

合计

本卷宗共有 类  件材料,缺第 、 、 、 类材料。

 

转出单位经手人: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经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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