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将部分后勤服务项目交由社会承办。凡是服务成本低于学校自办,而社会愿意且能够承担的后勤服务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逐步从学校中剥离,交由社会承办。要分流部分后勤服务项目实行民营,对一些不适合集中管理,师生员工有十分需要的服务项目,可以采取租赁、集体或个人承包的方式转让出去。
7、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高校后勤产业联合。根据我区高校数量少、规模小、学校相对分散的具体实际,可有计划地逐步实行校际间的联合,西藏大学及其医学专科学校和藏医学院可充分利用集中一地的优势,积极创造条件,组建拉萨市区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或中心,优化重组后勤资源,在物资供应、物业管理、学生公寓、饮食服务、交通运输、实践实习场所、校园绿化等多方面实行联办,集约经营。西藏民族学院可依托地缘优势,与陕西省咸阳市区高校以及当地社会企业部门联办后勤。同时,我区四所高校在自治区政府领导和自治区教委统筹规划下,组建自治区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统筹兼顾,共同推进我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目前由各校执行管理的供水、供电、供气、电话等服务项目及生活用品采购等,逐步由我区高校后勤服务集团或社会上相应的行业部门管理,并提供服务。
8、学校与社会联办后勤。要充分考虑目前学生家长及群众的承受能力,紧密结合我区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积极引进社会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学校采取引进资金、共同投资等多种形式与当地部门和社会企业联办后勤。投资者独资或合资在学校内部建设学生公寓,要与学校签订合同书,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还款期限、管理办法、利益分配标准及比例等。投资者在学校周边建设服务设施,学校要保证住宿人数,投资者要保证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学校所在地政府要在土地使用、费用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在5-10年内免收或减免学校的有关税费,校内饮食服务仍维持免税政策。
9、要改革经费管理制度。各高校要将主要靠拨款驱动的运行机制转化为主要靠市场驱动的运行机制。学校按年度核定后勤总经费,改革拨款方式,将经费指标分解到户。变拨款服务为收费服务和有偿服务。水电、交通运输和电话通讯等服务项目全部实行收费制度。对师生的福利及政策性补贴要尽可能地由“暗补”改为“明补”,减少实物分配量,增大货币分配数。学校后勤机关要与经营实体建立经济合同、契约和经济核算关系。学校的资产和政策性补贴都要写入经济合同,要通过资产评估进行模拟成本核算等途径,有效地制约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价格。有些后勤服务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要通过相关制度的建设规范后勤经营实体的运作。后勤服务实体要严格成本核算,面向市场,广开门路,多元筹资,保证同类口径服务收费明显低于社会行业的标准。后勤服务实体要靠优质服务、诚实劳动、提高效益求生存、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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