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7月30日 实施日期:2008年7月30日)废止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函
(云发改价格函[2004]193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核定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函》(云建设函[2004]48号)收悉。原
云南省计委《关于重新制定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370号),通过二年的试行,对于保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全省普通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消除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6号文件及我省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政策性、技术性及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进行审查时,同意继续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该收费为服务性收费。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以该项工程设计合同所载的勘察设计费为计费基数。具体的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以工程(指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设计合同所载的勘察设计费为计费基数。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只能按一个项目对待,收取一次费用。
四、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对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实行优惠政策,按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审查收费的7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