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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生产加工环节:各级经济开发区要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质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牵头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预防甲醇超标而引发甲醇中毒事件的发生;要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要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三)食品流通环节: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强化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定期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加大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实施综合、集中治理,促其实现根本性好转。经贸部门要严厉查处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同时要认真执行规模以上酒类商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和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四)餐饮消费环节:卫生部门要强化对大中型餐饮经营企业和学校食堂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单位食堂、建筑工地、旅游点、农家乐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工作,加大现场指导力度,预防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质监、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熟食店使用死禽畜加工熟食和违规加入添加剂和非食用原料的行为。

  三、加强协调,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市场整顿取得实效

  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各个领域、各项管理环节的监管责任,真正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个人,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及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信息传递沟通,为领导决策和部门执法提供有效参考依据。相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注重环节衔接,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领域联合开展整治,形成整体优势,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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