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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实施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对山东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指示和中办发[2007]24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站在新起点建设新农村,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农村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快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开创全省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实施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
  实施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增加总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为目标.抓住培养、评价、激励、服务等关键环节,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环境,推进农村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建设规模宏大、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人才队伍,培育数以千万计的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通过实施“绿色行动”,全省每年新增农村人才1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省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12年,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5%以上,农村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农村人才队伍的年龄、专业、学历结构趋于合理,农村人才的培养、评价、激励、服务机制健全完善,成长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形成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成农村人才资源强省。
  实施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绿色行动”的原则要求是:一是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以全面繁荣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着力培养造就新农民,解放农村生产力,全面建设新农村;二是统筹城乡,坚持整体推进,整合各类开发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城市带动乡村、工业反哺农业,源源不断地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各类人才;三是尊重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区别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对象,按需求培养各类农村人才,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突出重点,着力改革创新,抓住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尊重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三、切实抓好实施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主要政策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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