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3〕5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我区各地(市)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农牧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三农”各项工作,使农牧区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国内地部分省区发生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区农牧区经济的发展、农牧民增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确保今年农牧民增收任务顺利完成,根据《
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国发〔2003〕16号),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开拓思路,全力狠抓农牧民增收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工作的根本任务,它关系到农牧区经济发展、农牧民生活改善和农牧区社会稳定的大局。经过共同努力,我区农牧民增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农牧民增收困难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各地(市)、各部门要对非典型肺炎给农牧业经济及农牧民收入造成的影响进行充分估计,不可盲目乐观,丧失工作主动权。要大胆创新农牧民增收工作思路,走出传统农牧业的狭小圈子和单一生产的简单范围,努力开创多元化的农牧民收入增长渠道。要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来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加强“政策增收”力度;要通过全面发展农牧业生产和农牧区二、三产业,搞活农产品加工流通来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开创“发展增收”的领域;要通过农牧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农牧区劳动者素质来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加快“科技增收”的步伐;要通过改革和解决制约农牧民增收深层次矛盾及问题来促进农牧民增收,进一步强化“改革增收”的动力;要通过增加投入,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来打牢农牧民增收的基础,进一步构建“投入增收”的机制;要通过组织农牧民外出务工就业,努力拓宽农牧民的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开创“转业增收”工作新局面。
二、大力推进农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要求,在保持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合理调整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突出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市场化进程,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在确保粮食、油菜、肉类产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挖掘农牧业内部潜力,放手发展水产业、林果业、蔬菜业、菌类业等,大力推进农牧结合,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形成农林牧副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提高农牧业综合经济效益,使农牧民群众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得到实惠。
要继续狠抓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机制创新工作,引导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农畜产品储藏、保鲜、运输业,增强乡镇企业吸纳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能力。要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的限制,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年内新扶持5~8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农畜产品加工大户。要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订单农业”,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建立利益共同体,让农牧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