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各地(市)交通、运管、路政、安监等部门要抽调人员协助交警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从今年9月20日至明年春,要重点对国道109线唐北段进行专项整治。
  (三)加强对超速的治理。重点对在青藏线格尔木乃吉沟、安多、拉萨检查站,增加超速检查职能,对过往车辆发放限速登记卡。对国道109线主干道险要路段和下坡路段,修建减速带,设立标志。各地(市)公安交警要增加装备,做到每个支(大)队不少于10部测速仪,没有的,要尽快配备到位。
  (四)为减少车辆追尾事故发生,由交通部门负责,在国道109线修建10个停车泊位,并悬挂明显标志。为确保国道109线安全与畅通,由政府投入,在青藏线配备道路清障车;在格尔木交警支队没有配备清障车前,交通养护部门要积极配合,根据交警的需要及时派出装载机或推土机清理路障。
  (五)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驾校教学培训的监督检查,对驾校的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进行全面清理,取缔不合格的驾校、培训班,清理不合格的教练员,并定期向交通部门通报驾校的考绩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驾校,要及时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停业。
  (六)由自治区交通厅运管局负责,在青藏线格尔木南出口处设置大型交通安全广告牌,并制作交通安全须知卡片,在乃吉沟联合检查站对过往驾驶员进行发放,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七)加强源头治理。一是加强对外省车辆的管理,对外省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须知卡。二是由各县负责,采取措施,加大对农牧区无证驾驶、人货混装、农用车载人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违法车辆上路。对因措施不力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车源县的政府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事故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青藏线唐北段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一是要根据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兑现《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的奖惩办法,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对控制道路交通事故指标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玩忽职守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各地(市)要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对辖区一年内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或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3起重大事故(3~9人)的,地(市)行政一把手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的规定,并同时抄送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