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措施
(一)成立以当地政府领导为主的鼠疫预防控制临时指挥部,统一指挥疫区处理工作。
(二)立即组织疫区处理工作队。工作队应在接到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及时开展疫区处理工作。
(三)对鼠疫病人实施就地隔离治疗。应派遣医务人员尽可能在诊断地点对病人进行治疗,在就地隔离治疗期间,当地乡村干部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组织群众,保证给治疗中的鼠疫病人提供生活必需用品。没有进入医院的病人,不可送入医院;已进入医院的病人,应划定隔离区域,区域内不得收治其他病人。治疗病人时,应坚持“先取样,后治疗”的原则。
(四)鼠疫患者尸体和疑似鼠疫患者尸体要由卫生专业部门根据要求取材、消毒后,予以焚烧或深埋处理,严禁进行天葬、水葬或土葬。
(五)查清鼠疫病人的直接接触者,组织鼠防专业人员、基层防保人员和群众的力量,对接触者实施跟踪观察。发现有发病迹象者立即实施隔离治疗。
(六)确定病人的感染地点,对感染地点进行调查和监测,以便发现其他感染者。
(七)对感染地点进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确立动物鼠疫的流行范围,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实施疫区封锁、隔离。
1. 鼠疫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二十五条、第
二十六条规定的程序采取紧急措施或进行疫区封锁。
2. 划定隔离圈,隔离圈的范围按以下原则划定:鼠疫患者在出现症状后活动的范围,以及在此期间的直接接触者所在的范围。
3. 隔离圈内,除对发现的鼠疫病人实施隔离治疗外,对隔离圈内的全部居民进行医学留验,投放预防性药物,对密切接触者按已感染的病人进行预防性抗鼠疫治疗。对隔离圈内进行彻底的消毒、杀虫、灭鼠。
疫区所在地政府应组织公安、武警进行警戒,禁止隔离圈内的人员外出和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圈。
4. 鼠疫疫区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安排好隔离圈内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稳定人心。
5. 划定警戒圈,设立警戒圈的目的是防止尚未发现的鼠疫病人或接触者感染更多的人。警戒圈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原则上包括可能接触者的居住范围。
6. 警戒圈内实施医学观察。组织防疫和医疗力量,对警戒圈内的所有居民,每日进行巡诊,发现病人,立即隔离治疗。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警戒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