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鼠疫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稳定和充实鼠疫预防控制专业队伍,补充和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高专业队伍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能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
(五)依靠科学、依法防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鼠疫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开展鼠疫科学研究,依靠科学,指导鼠疫预防控制。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建立指挥体系
自治区、地(市)、县(区、市)三级人民政府成立鼠疫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常设办公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发展改革委、财政、宣传、公安、教育、科技、农牧、林业、民政、计划生育、商务、建设、交通、民航、劳动保障、人事、环保、城建、工商、物价、质监、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监察等部门参加,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具体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鼠疫预防控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同级人民政府鼠疫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鼠疫预防控制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领导和管理职责,研究制定鼠疫预防控制策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督查工作进程,评估工作成效,做好疫情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事宜。负责组织对鼠疫疫情的监测、分析、报告和预警;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鼠疫疫情信息;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预防控制、临床诊断、医疗救治和疫区处理工作;向当地政府提出鼠疫预防控制建议;对鼠疫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技术人员培训和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演练;提出物资和经费计划,储备应急物资;督导鼠疫应急处理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卫生专业部门职责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落实各项疫区监测、控制措施,收集和整理相关专业资料、科学分析、认真研究。为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做好分级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
1. 自治区鼠疫预防控制专业部门职责
主要承担全区鼠疫预防控制技术咨询、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和制定全区鼠疫预防控制工作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鼠疫菌株复判、鉴定工作;负责对重点地区及重大疫情的现场处置,指导地(市)、县(区、市)级鼠疫预防控制专业机构做好疫点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鼠疫预防控制技术的培训和应用研究、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