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有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
2.成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建立健全消防各类档案,有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演习。
3.学校应成立由学生参加的消防宣传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4.学校宣传板报应有消防常识内容,学校广播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5.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和食堂等场所应设有消防安全内容的宣传牌。
6.地(市)所在地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参观驻地消防安全教育基地(中队),并请消防官兵到学校为师生讲消防常识课。各县及农牧区中小学应利用开展夏令营等活动的机会,组织学生到地(市)消防安全教育基地(中队)参观。
7.教育主管部门应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编印一些中小学生消防知识读本,对学生进行消防常识教育。
(三)进企业。企业要严格按照《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主动整改火灾隐患,保证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降低单位内部火灾危险性,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和逃生自救。消防宣传进企业要达到如下标准:
1.企业成立专门的消防组织机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善各类消防档案。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成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实战演练。
4.设立永久性消防安全宣传板或宣传栏。
5.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培训。同时,要针对本单位特点,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安装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利用单位内部的其他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四)进寺庙(含文物保护单位)。寺庙是我区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的象征,是各族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做好寺庙消防安全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做好我区寺庙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僧尼懂得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消防宣传进寺庙应达到如下标准:
1.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寺庙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