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加强指导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与发卡银行协商建立或引入银行卡联网通用的专业化服务工作机制,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行为,引导建立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加大联网通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银行卡发行和交易的监管力度,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八)发卡机构
提高交易网络运行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加快刷卡消费资金到账速度。针对不同的银行卡种类,各发卡机构应制定不同的专业化服务措施,向持卡人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形式开展银行卡知识的宣传活动,使持卡人了解并熟悉银行卡的特点、操作方法、用卡安全等知识。
三、我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扩大联网通用范围,提高网络运行效率
1.督促各发卡机构通过网络整合、改革资金清算方式,提高银行卡交易和清算效率,保证交易安全,降低银行卡的交易成本。
2.继续加快银行卡联网通用的步伐,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加大“银联”标识的推广力度,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内部网络和跨行交易网络的运行效率,电信运营企业要保证交易网络的通信通畅,网络系统的稳定性应明显提高。不断改进服务水平,提高交易速度和交易成功率。建立高效的差错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差错处理效率,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3.加大银行卡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拓宽农牧区银行卡服务渠道,提高农牧区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广银行卡在农牧区的使用和普及,推动银行卡走出城市,落户农牧区。各发卡机构为方便农牧户适时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银行卡,对进城务工的农牧民、农副产品采购、农牧区的各种补贴中提供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以减少现金投放,为农牧区经济发展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
4.进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受理市场是银行卡产业的基础,要千方百计拓展受理市场,改善用卡环境,推动银行卡的普及和应用,用三年的时间使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100%,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20%以上,各地(市)所在城(镇)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10%左右。努力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积极探索银商合作的新途径,推动银行卡在商业流通领域的使用,充分发挥银行卡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在做好城市特约商户发展工作的同时,加快小城(镇)、经济活跃地区的特约商户的发展工作,改变目前受理市场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加快酒店、宾馆等旅游行业的联网通用步伐,加大旅游景点受理银行卡工作的力度。不断拓展银行卡的使用领域,在商业、医疗、餐饮、航空、铁路、公路售票等个人支付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银行卡。在安全防范相关设备到位的前提下,尽快增加一批自助银行、离行式ATM和POS机,合理规划安置地点,特别是要加快青藏铁路沿线商业服务业银行卡受理的普及步伐,保证在重点旅游景区、饭店、酒店、购物中心等重点商业服务网点基本可以受理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