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区银行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15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促进我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
(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务厅、国税局、工商局、银监局、通信管理局、外管局西藏分局 2006年12月22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九部委下发的《
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为了推动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银行卡服务水平,实现银行卡联网通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向全社会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技术手段,改善用卡环境,降低用卡成本,加强持卡人权益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使我区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总体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区银行卡同城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9%,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6%;发展可受理银行卡的特约商户超过1000户;重点商务区、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等网点要全部可受理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总额力争达到400亿元以上;ATM自动柜员机达到300台,POS机销售终端达到1000台以上;逐步提高信用卡在银行卡中的比例;基本形成银行卡“市场资源共享、业务联合发展、公平有序竞争、服务质量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