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宗委、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对登记备案的边销茶流通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到享受国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的范围。
四、加强边销茶质量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边销茶目前已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因此,各级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边销茶的市场准入,凡是在我区经营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没有加印(贴)“QS”标志的边销茶,一律不许进入我区市场进行销售。同时,加大对边销茶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边销茶,鼓励其进入我区市场,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加大整治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区市场。
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边销茶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执法工作。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边销茶的经营活动,由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要对我区销售边销茶含氟量的抽样鉴定,做好饮茶型氟中毒病情监测,宣传国家边销茶相关卫生标准。
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边销茶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场巡查,对市场上销售的边销茶进行质量监测,强化边销茶市场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
五、开展边销茶市场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
由于边销茶市场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的协同和配合。因此,各级发展改革、商务、卫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结合当地的实际,突出重点,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边销茶市场质量管理工作。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边销茶市场严格准入管理的有效途径,研究制订联合执法机制。要把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针对当前我区边销茶市场秩序混乱、质量差劣等问题,近期要开展一次由各级工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边销茶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二是把查处劣质边销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执法的重点,常抓不懈,做到追根寻源、标本兼治。重点要从进货环节入手,特别是要结合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把边销茶作为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一个重点,纳入商品质量抽查范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边销茶市场上的制假售假苗头、妥善予以处理。三是要加强与四川、贵州、云南等地边销茶产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完善监管机制,共同构筑边销茶“质量安全网络”,开展跨省市场检查,从源头杜绝非正规厂家产品进入我区市场。四是边销茶市场检查要把农牧区边销茶质量安全作为整治重点,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边销茶流向农牧区。对经销假冒伪劣边销茶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迫其退出市场。五是要加强对本地(市)边销茶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对照工作目标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使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