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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质监局、农牧厅关于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健全由区、地(市)、县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到2008年,建设1个自治区级综合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到2010年完成阿里、昌都、林芝地区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建设,同时完成重点县检测中心的建设。
  通过5年的建设,在检测范围上,能够满足对我区主要农畜产品、农牧业投入品、农牧业生态环境等质量安全监测的需要,实现农畜产品从农田、牧场到市场准入的全程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在检测能力上,能够满足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工艺、性能等参数进行检测的需要;在技术水平上,自治区级专业性质检中心应达到国家同类检验检测机构水平。
  (六)农业标准化项目经费投入渠道。农业标准制(修)订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经费,坚持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政策,鉴于我区农业标准化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科技厅要从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自治区财政厅要列专项投资渠道,切实解决制(修)订农业标准和示范区建设所需经费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机制和多渠道投资的格局。如建立政府贴息的“银农合作”机制,向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龙头企业,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等办法。
  (七)建立激励机制。设立“标准技术成果奖”,每年开展对标准的先进性、标准的实施应用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选,奖励标准的起草单位和个人,引导企业和农牧民自觉应用农业标准。

  附件:1. 西藏自治区农业标准“十一五”期间制(修)订标准项目表
  2. 西藏自治区农业标准化“十一五”期间示范区项目表

  附件1:
  西藏自治区农业标准“十一五”期间制(修)订标准项目表

  (一)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粮食
  1.藏青148号
  2.藏青320号
  3.小麦巴萨德
  4.小麦山冬6号
  5.喜玛拉雅19号
  油菜
  6.藏油5号
  7.藏油3号
  8.青油17号
  9.山油2号
  大豆
  10.青海9号(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
  蔬菜
  11.黄瓜
  12.辣椒
  13.番茄
  14.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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