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流通领域开展“无冒充专利商场”和“无假冒商标示范商店”的认定工作。力争两年内创建无假冒专利、商标商品商店5家。同时积极推动地(市)人民政府和企业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坚决打击软件侵权盗版,加强对印制商标标识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网络传播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2006年-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1.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商标法》、《
著作权法》、《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及知识产权执法实践,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和WTO相关规则的研究,吸纳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切实体现知识产权立法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的制定、审议工作。为技术创新的广泛深入开展,实施科教兴藏、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动我区传统产业工业化进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环境。
2.认真贯彻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神。在科技创新和经贸活动中实行明确的知识产权导向的有关规定,紧密围绕经济、科技发展计划、目标以及产业政策,积极配合经济、科技、贸易等政府主管部门,加紧研究、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为促进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从加强宣传培训入手,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利用每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以及“3·15”、“4·26”等宣传日,在全区范围内掀起知识产权宣传普及高潮的同时,采取各种形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西藏知识产权网的作用,及时介绍我区知识产权的动态和知识产权知识,发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查处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编译部分藏文知识产权宣传手册和资料,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4.加大对知识产权和刑事保护的力度。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建立健全我区现代产权制度所起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意识,加大对我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提高司法保护水平,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大力推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迅速提升我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