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10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西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实施方案
(自治区科技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现结合我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局,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走出一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全面协调发展之路。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综合协调,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全面提高我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
二、工作目标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做好新
专利法、
商标法、
著作权法所赋予的执法职能和行政执法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种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尽最大努力杜绝虚假专利、商标及各种盗版出版物,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利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技术和商品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和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