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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7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
(2006年6月 自治区公安厅)

  消防事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为促进“十一五”时期西藏消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的能力,努力创建“平安西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消防事业“十五”时期的发展状况及“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高度重视下,在公安部消防局、国家有关部委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区消防工作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总体形势基本平稳,消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十五”期间,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着力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了城镇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加大消防事业投入,新增抢险救援和特种车辆55辆、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2609件(套),提高了消防部队的科技含量和战斗性能。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新建了40个消防大队,消防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广袤的农牧区,改写了西藏农牧区无消防机构的历史,提高了消防工作的基础地位。
  (二)消防部队实战能力显著提高。西藏消防部队围绕促进经济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从实战需要出发,立足打赢,连续4年深入开展了全员额、全岗位的大练兵活动和基本功训练,消防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尤其是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组建了拉萨市消防特勤大队和日喀则市特勤中队,坚决兑现“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真情奉献”的承诺,成功处置了惊动党中央、国务院的“3?31”格尔木至拉萨输油管线火灾,多次参与液化气槽车、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和自然灾害救援,经受住了形势和任务的考验,锤炼了一支忠于职守、敢打必胜的“尖刀”和“拳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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