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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水上康庄工程的意见

  (三)加大渡船更新改造力度,全面推进新一轮渡船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我省渡船安全技术状况,打造标准化渡船。完成渡船更新400艘,实施渡船船型标准化工程,提升我省渡船品质。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水上康庄工程”纳入政府惠民安康工程的建设范畴。“水上康庄工程”建设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的是社会效益,解决的是海岛、农村涉渡地区群众的基本出行问题,是发展当地经济的需要。各级政府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水上康庄工程”作为我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一项公共基础性工作来抓,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和投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水上康庄工程”全面顺利实施。省交通厅成立以王洪涛副厅长为组长、省港航局郑惠明局长为副组长,厅规划处、厅财务处、厅建管处、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质监局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上康庄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港航局,加强对该工程实施的组织和指导。各有关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三)明确目标,科学编制规划,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农村公路交通专项规划》(2006~2015)制定的建设目标和重点,省交通厅“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意见的新要求,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明确各年度具体的工作计划。
  (四)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保障“水上康庄工程”的实施
  1.在各级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好配套资金基础上,加大对我省建桥建路撤渡项目资金补助。
  2.继续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对我省陆岛码头建设的补助,同时争取适当加大省级资金补助力度,实现每个陆岛车渡交通码头补助资金150万元,每个交通码头补助50万元。码头接线工程项目按规划要求实施。
  3.内河渡埠按照标准化渡埠建设的要求进行改造,改造标准由省港航局另行制订,按各市工作开展进度上报年度计划,逐年安排补助。库区码头建设补助标准如下:

泊位等级

每个泊位补助标准

50吨级(含)及以下

80万元

100吨级

120万元

100吨级以上

180万元

说明:1.库区设计高低水位落差在15米以上补助金额加乘1.2的系数。

  2.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核定概算中建设安装工程费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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