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南长区五爱南西块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的批复
(锡建开〔2008〕31号)
南长区人民政府:
你区南政发[2008]53号文悉。
为解决南长新城(古运河片区)改造、新光路拆迁以及腾地拆迁项目安置的需要,同意你区在新光路以南、五爱河以西的五爱南西块建造征地拆迁安置房22万平方米(具体位置以规划定点为准)。
希你区凭本批复到市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手续,涉及农用地的抓紧办理土地征用等相关手续。该地块拆迁安置房住宅户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要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护水资源的“6699行动”和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两个《决定》,确保该拆迁安置房小区的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锡政发[2007]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相关手续的意见》(锡政办发[2007]178号)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法人,落实建设资金,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加快启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