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督查中我们发现,各地、各单位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不够平衡。一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力度不够,个别企业上级文件还不能及时传达到班组和个人。建设局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规定仅停留在企业领导层或管理层,还没有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到各个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知晓率不能达到100%。二是部分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不强。建筑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企业自身组织开展排查工作的频次不高,排查面不广,排查资料不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达标率不高。如塔式起重机械不规范使用、保养和超期服役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电梯限载9人的安全标志牌还没上挂,洞口临边防护、脚手架、模板支撑的搭设还有很不规范的现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签注等管理程序还不够到位。三是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手续不完善的工程依然存在。针对以上情况,督查组共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要求部分停工整改的有3个工地。
三、下一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为继续推进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到有力、有序、有效,下一步工作要求是:
1、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抓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以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主线,以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为重点,以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各施工企业,一定要明确部门,落实责任,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新标准和新规定的宣贯实施,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知晓率、排查率和整改率,以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各市(县)、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自的基础管理台帐(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部署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抽查和督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各地建设局要根据5月26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资料收集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管理信息情况每周一报制度。请各地建设局和市安监站明确一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联络员,于每周五17:00点以前上报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地址: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电话或传真82721309,电子邮箱E-mail:wxjsjgc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