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8〕1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表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表

  单位:公顷

单位名称

省下达计划

占用省计划

总计划量

新增用地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

武陵区

20

18

20

鼎城区

25

18

30

55

汉寿县

25

18

20

45

桃源县

25

15

58

83

临澧县

25

15

30

55

石门县

25

15

32.5

57.5

澧 县

25

18

32.5

57.5

安乡县

23

15

10

33

津市市

20

12

10

30

德山开发区

126

100

5

131

市本级

146

111

20

166

合计

485

355

248

733

注:1、市本级含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2、市本级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其他民生项目用地;3、除武陵区外,其他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均需用地,占用省计划;4、创元铝业用地占用省计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