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 兆 峰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晋美多吉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拉 增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曲尼杨培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陈 现 杰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伟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 登 皋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红 卫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次仁措姆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由蔡宜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员单位1名县处级干部兼任。各成员单位1名县处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并兼联络员。
附件:1.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方案
2.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1:
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方案
根据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牧民工办”)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综合协调和信息传递工作,使各成员单位保持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保证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畅通,促进全区农牧民工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考虑到国发〔2006〕5号文件所确定的工作内容非常丰富,涉及的工作部门很多,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们拟将涉及农牧民工的各种问题进行适当的整合,形成几个大的方面,如“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城乡统筹”等等,把涉及同一方面问题的成员单位相对固定地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以便集中研究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
按照上述工作整合的思路,农牧民工办对各成员单位工作的协调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召开农牧民工办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安排全局性和综合性的工作任务,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分组工作,如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对涉及本小组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促进业务相近部门的交流协作和工作配合;三是就单项工作或某一个具体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单独协调。在具体协调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牵头单位的作用,原则上,牵头单位负责本工作专题的组织协调。
对各地(市)工作的协调指导,也可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建立通畅的政务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二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有关地(市)农牧民工办会议,沟通情况,调度工作;三是组织召开专题性的协调会议,开展专题性的工作研究,如“输入地农牧民工问题”、“输出地农牧民工问题”、“对口协作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