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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54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市)、本部门的实际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日

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和近年来地质灾害的危害与防治工作需要,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和分布特点
  西藏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域辽阔,在不同的地质构造条件、地层岩石组合、地貌形态和气候等总因素作用下,使我区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根据调查资料,崩塌、滑坡、泥石流是我区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已发现有一定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点达2221处,其中崩塌432处,滑坡380处,泥石流1409处。结合全区已开展的部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以及遥感解译资料,推测全区地质灾害点约为5000~7000处。据统计,1993年-2005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1604起(包括同一地段多次发生),死亡133人,受伤141人,财产损失6.692亿元。2005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205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4027.4万元。
  藏东南高山峡谷地区是我区地质灾害最发育的区域,位于藏东“三江”流域和桑日以东的雅鲁藏布江流域及喜马拉雅山区南部,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29.2%,是全区地质灾害类型最多、危害最为严重的地区。包括昌都地区的左贡、芒康、洛隆、边坝、昌都、江达、贡觉、类乌齐、丁青、察雅、八宿县;林芝地区的林芝、米林、工布江达、波密、察隅、墨脱县;山南地区的洛扎、隆子、措美、错那县;日喀则地区的吉隆、聂拉木县。灾害类型以崩塌(含挟砂石雪崩)、滑坡、泥石流(含冰湖溃决型泥石流)为主,规模一般以中型-特大型为主,我区许多特大型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皆分布于这一区域,时常因地质灾害堵塞河谷(河道)而形成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链。区内海洋性冰川集中分布,由于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冰雪消融加剧,地质灾害多数处于发展期,具有暴发突然、发生频率高、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等特点,是地质灾害减灾防灾任务最重的区域。该区域在灾害治理尚未全面开展的前提下,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我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和重灾区,其中以泥石流(冰湖溃决型泥石流)、崩塌(雪崩)、滑坡为主,碎屑流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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