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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把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五个到位”,即: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
  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开展食品经营者场厂、场地挂钩,创建放心食品店、放心食品市场,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市场之外。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对包装食品、裸装、散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以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在退市过程中,要加强跟踪检查,防止已退市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继续完善食品质量检测体系,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真实可靠的监测信息,正确引导和警示消费者。
  加大边销茶市场监管力度,做好边销茶的市场供应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边销茶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边销茶的行为。
  全面实施食盐市场的准入。继续加大对经销劣质盐、非碘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在拉萨市、山南和林芝地区80%乡镇完成碘盐零售网点的建设。
  今年在拉萨市建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销售网络,在大型超市设立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
  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食品广告、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排查和查处工作,要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五)进一步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强化对重点食品的监管
  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城市为重点地区,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等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在2006年8月底前对上述企业的卫生许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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