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围绕酥油、糌粑、桶装饮用水、奶制品、调味品和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查、跟踪抽查、专项抽查的力度。重点抓好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督抽查,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吊销相关证照,使其退出市场,实现“抽查一类食品,整顿一个行业” 的目的。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力度,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意识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不断提高。
从源头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假、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食品造假窝点,对参与食品造假行为的违法分子从重从严处理,从根本上遏制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标准的有效实施,推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加大食品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按照合法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鼓励企业采用行业标准和制定企业标准。力争完成西藏牦牛骨粉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积极推进定点牲畜屠宰场建设。进一步加大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规范肉及肉制品市场秩序。今年,在拉萨市建立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标准的生猪屠宰加工场,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牧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问纠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以各大节日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问题,特别要把奶制品、月饼、儿童食品、饮料市场等节日畅销食品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加大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结合今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逐户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和经济户口卡片,切实坚持先证后照,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准入关,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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