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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4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006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2006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藏政发〔2005〕3号),按照《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的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和“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全面绩效考核,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
  加大农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加强蔬菜农残检测;进一步清理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依法取缔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实现抽查一类食品整顿一个行业的目的;以农牧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以粮、肉、食用植物油、酥油、糌粑、碘盐、边销茶、桶装饮用水、奶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检查;强化食品消费环节卫生监管,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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