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大政府对农牧业的科技投入,建立农牧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制定社会投资农牧业科技产业的管理办法,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农牧业科技事业,支持农牧业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金融、保险业等支持农牧业科技发展;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投入,设立农牧业科技投资担保基金;充分利用科技援藏的机遇,加强与援藏省市、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援藏经费向农牧业科技倾斜。形成多渠道、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
  (四)加强科技资源整合与国内外科技合作,开拓农牧业科技发展新途径
  要充分挖掘和整合区内优势科技资源,加强区内农牧业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合作,互通信息、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开展生产中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我区的比较优势,努力拓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空间。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及有关省份农牧业科技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利用内地的科研、人才、技术优势,在人才培养交流、重大项目的联合申请、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提高我区农牧业科技的总体素质和水平。加大区内农牧业企业和区外企业间开展技术合作,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引进方面取得突破。
  (五)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营造农牧业科技发展新环境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结合西藏实际,制定科技创新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在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对农牧业科技创新和农牧业科技型企业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制定鼓励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农牧业科技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农牧业资源开发持续发展。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宣传,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推动农牧业科技进步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六)加强领导,为农牧业科技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牧业科技工作,把农牧业科技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强研究,保障科技投入。要把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的各项指标列入党政领导年度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地(市)要根据本规划的内容和目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本地(市)的实施意见,确保规划目标和工作要求的实现;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群众对科技支撑农牧业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促进农牧业科技发展与进步的良好氛围。

  附件:
“十一五”时期西藏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项目

  一、农牧业技术推广重点项目
  (一)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示范与推广;
  (二)高原特色畜禽良种高效养殖与舍饲养殖技术示范;
  (三)畜禽重大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控;
  (四)草原鼠、虫、病害综合防控技术;
  (五)优质牧草新品种栽培技术示范;
  (六)特色水产养殖技术;
  (七)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技术;
  (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药品引进与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九)控释、微生物、商品有机肥、多功能肥料引进和土壤肥力培养与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
  (十)“双低”油菜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技术;
  (十一)农作物节水灌溉与高效旱作技术;
  (十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田高效技术利用;
  (十三)农业机械引进与应用;
  (十四)高效经济园艺作物新品种示范与设施生产技术;
  (十五)食用菌高效生产技术示范;
  (十六)天麻、丹参等药材人工种植技术;
  (十七)农村新能源(沼气、太阳能)利用技术。
  二、农牧业科研重点项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