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意见
(藏政发〔2007〕2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局势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正确认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五”期间,西藏经济快速发展,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社会局势持续稳定,顺利完成了“十五”发展目标。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3。4%,连续第六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创十年来的新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2%,连续第四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创二十年来的最高增幅,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开门红,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但由于特殊的自然、历史等原因,目前西藏仍属于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市场化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落后,生态环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以及达赖集团的干扰破坏等等。只有继续保持“十一五”期间国家对西藏的一定投资规模,才能促进上述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充分认识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的重大意义。国务院召开第167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调整后的方案确定了国家组织实施的我区“十一五”规划项目共180个,项目总投资1097.6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总投资为778.8亿元。这是继2005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西藏工作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西藏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我区又好又快地推动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和谐西藏建设的重要支撑,是促进西藏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是确保发展成果为西藏各族人民共享的重要保障。我区“十一五”规划项目的确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保持全区生产总值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较快增长的态势,顺利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又好又快地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