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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
(藏政发〔2007〕3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工作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能源问题是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虽然我区能源资源比较丰富,但二次能源严重短缺。当前我区正处在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阶段,随着我区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产业发展、人民生活以及公益性用能不断增加,能源消费需求扩大和能源产业发展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做好节能工作对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市)、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
  (二)必须增强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2006年,除昌都电网外,其他电网均不同程度出现电力短缺,尤其以林芝电网和藏中电网最为突出。入冬以后,随着用电负荷持续高速增长,藏中电网电力缺口高达用电总负荷的15%,冬季缺电问题将持续较长一个时期。开展节能工作是缓解我区能源供给紧张局面的重要途径。各地(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为基础,将节能工作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节约型和低能耗社会建设。
  (四)基本原则:坚持发展为重、节约优先;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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