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巩固、深化、提高本科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促进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加快重点大学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到2010年,基本形成符合西藏实际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框架,再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
(三)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前,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到2020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硕士学位授予点在现有13个的基础上,到2010年再增加15个左右,争取每年硕士研究生招生300人以上。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
--实施好西藏大学重点建设工程。2007年前,基本完成改扩建工程,形成集中统一的办学新格局,抓住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共建西藏大学的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早日进入国家"211工程",将西藏大学建成具有较高水平,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发展,教学科研型综合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坚持在区外长期办学,建成具有较高水平,文理并重,教学科研型民族大学。
--西藏藏医学院是培养藏医药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建成特色优势明显,集传统与现代于一体,产、学、研结合,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民族医学高等院校。
--努力办好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在拉萨和林芝地区各建设一个高等学校科技园区,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学生提供科研示范水平较高的实验实习基地。
二、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
(四)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校办产业等方面的不同职能,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
--教学科研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要根据高等学校作为学术和教学机构的特点,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发挥专家治教的作用,充分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学术创新,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本科院校根据需要,逐步成立以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为基础的二级学院,建立校、院、系三级管理模式。逐步理顺校、院、系关系,分清职责,调动基层教学单位的办学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办学活力。
(五)加快高等学校编制改革,实行定编定员。遵循"总量控制,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建立健全编制制度,实施宏观调控。自治区编制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编制标准、编制方案,并保障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遵循编制标准和方案,有效实施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员。政府保障公共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拨款,充分发挥编制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建立学校自我约束机制。